2018-03-23台內戶字第1071200750號

主旨:檢送107年1月26日「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戶政類科錄取人員戶政專業法令集中實務訓練綜合座談會議紀錄」1份,請查照。
說明:
【提案1】養子在原生家庭的出生順序為四子,但收養家庭只有1個小孩,應為長子,其稱謂究應如何登載?倘有爭議時,可否不予登載? 
一、按戶籍登記申請書登載須知第8點略以,出生別之計算,婚生子女以父系為準,非婚生子女以母系為準。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其身分與婚生子女同,應依婚生子女之出生先後次序,定其出生別。次按民法第1072條規定:「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時,其收養者為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為養子或養女。」末按戶籍登記之稱謂欄所列之稱謂,僅為該戶長對戶內人口之稱呼。當戶長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且被收養者為其戶內人口時,該養子女之戶籍登記稱謂欄應依前揭規定如實登載為養子或養女。至養子女之出生別,依本部90年10月4日台內中戶字第9001740號函示,不因被收養而改變。 
二、惟為顧及養子女家庭感受,避免影響養子女未來人格發展,並兼顧行政機關需  求,現行戶口名簿及戶籍謄本之養子女之稱謂欄已酌予免填「養」字。

【提案3】
一、初設戶籍時,資料補登之欄位「出生地」建議刪除中國大陸之○○省○○縣,僅保留○○省,因中國地制改變,戶役政資訊系統選項中,未包含中國所有○○縣,另中國人士轉換身分為港澳人士,再申請來臺定居,出生地僅為○○省,無○○縣,登錄資料有困難。
二、建議修改稱謂系統,或全面改為配偶及家屬,諸多稱謂現已少用,且民法僅規範家屬,稱謂無法效力,簡化稱謂亦可避免成為保守勢力反同性婚姻之籍口、行政保守之話柄。三、建議新一代戶役政資訊系統增列模擬訓練系統,以提高學習臨場感,因諸多案件須進入程序才能看到後續頁面,且小型戶政事務所透過模擬訓練以接觸罕見案件,可彌平城鄉差距。
一、按戶籍法第20條第1 項規定略以,申請戶籍登記,以其出生地所屬之省(市)及縣(市)為出生地。次按本部89年4月8日台內戶字第8901421號函略以,有關大陸地區人民申辦初設戶籍登記,其「出生地」如無對應資料,以「99998大陸地區其他省市」代碼登錄。復按102年6月4日台內戶字第1020218568號函略以,出生地得以出生證明文件或口頭申請登記。爰有關出生地之登記,請依上揭規定辦理。
二、 按戶籍登記之稱謂欄所列之稱謂,僅為該戶長對戶內人口之稱呼。戶籍登記之戶長及其戶內人員,與民法上家長及家屬認定未必一致。次按各機關(構)受理案件時,有使用戶籍資料判別親屬關係之需要,如稱謂只登載「家屬」過於籠統,恐增加機關判別及查考之不便,須請民眾再提供更多資料以供比對。未來同性婚姻法法制化後,相關稱謂之記載,將再研議,爰有關戶籍登記之稱謂仍請依現行規定辦理。
三、現行戶役政資訊系統已建置「戶役政線上講習實作訓練系統」可供戶政同仁進行模擬訓練,請依102年7月30日通報編號A1021055中之使用案例自行上網使用,如有使用案例不足,或無可使用案例部分,請於電腦化作業問題單提出,以供本部新增相關案例。

【提案6】 
建議增加跨機關通報之課程,例如何種情況監理不會依戶政事務所之通報做變更?以免造成民眾誤以為辦理跨機關通報,其他機關都會自動變更的誤解。 
一、現行受通報機關接收通報之處理情形,均會回報審核通過或審核不通過,而審核不通過,該受通報機關會回覆告知原因,如監理單位審核不通過,均會於「備註」欄回覆審核不通過之原因(如:名下無可辦理地址變更之車輛、該車有強制險有效日期未滿30 日……等)。 
二、審核不通過之情形,可請民眾透過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免自然人憑證)受通報機關回覆處理情形;而戶政事務所承辦人可至跨機關通報服務功能中「通報紀錄查詢」檢視受通報機關於「備註」欄受通報機關回覆結果。 
三、至有關各受通報機關遇何種情形回覆審核不通過,涉及各該機關個別規定或須查調其內部資料始得判定,本部將函請各受通報相關提供說明,俟各機關回覆後,再予更新至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戶政事務所作業畫面之「受理業務及注意事項」,俾利民眾及戶政事務所瞭解。

【提案9】
有關跨機關通報或推行一站式服務的政策,如單純為受理戶籍登記之民眾通報相關戶籍異動事項,對民眾而言是相當方便,但如果戶政事務所幫民眾申請或代辦其他機業務事項,是否造成權責不分?戶政人員需要瞭解其他機關業務,造成責任過重,如民眾申請案件遭駁回或退件,也只會責怪戶政事務所。爰建議辦理民眾通報之後,應請各該機關自行通知民眾,續辦相關業務,而非由戶政事務所擔任審核之工作。
一、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政府服務並簡化公部門行政作業流程,本部持續辦理戶政事務所跨機關通報便民服務措施,例如提供民眾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戶籍資料變更」及「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同時遺失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等3項業務,可同時通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健保卡初領、補領及換領服務;另刻正規劃一站式服務項目如:民眾辦理出生或死亡登記時,由戶政事務所主動申請將生育給付或喪葬給付所需資料通報勞保局完成申辦;戶政事務所將民眾辦理戶籍異動登記(改名、地址變更)資料通報勞保局,變更勞保或農保資料。有關該服務規劃僅由戶政事務所提供受理申請服務,但其文件之審認及核發仍由各權責機關依職權核處,以兼顧簡政便民之效及降低戶政事務所同仁工作負擔。
二、有關建議辦理民眾通報後,由各該機關自行通知1節,事涉各機關(構)是否建置自動通知系統設備,為讓民眾了解審查進度,本部於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網路申辦」項下已建置跨機關通報服務查詢作業,可查詢案件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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